盱眙法院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作者:王晟 王玉林 发布时间:2008-09-03 浏览次数:692
本网淮安讯:盱眙法院在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审判权、执行权这个重点,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部流程的各个环节逐一查找风险点,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的风险防控线,有效规范审判、执行权的行使。
针对审判及执行活动中法官和律师可能发生不正当交往的情况,该院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严禁审判人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以及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严禁审判人员为其承办和参与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及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
针对审判及执行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请托和说情,尤其是内部之间请托和说情,他们认真开展坚决禁止“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九个不准”:①不准探听不属于自己承办的案件情况。②不准向案件承办人打招呼。③不准以自己的名义或其他事由,变相宴请案件承办(庭)人员。④不准为当事人传递馈赠的钱、物、礼品。⑤不准带当事人到上级法院找关系说人情。⑥不准向当事人透露承办人家庭住址、通讯号码。⑦不准带当事人到案件承办人家中谈案情。⑧不准向当事人透露案件情况或泄露案件讨论情况。⑨不准为当事人出谋划策,规避法律。随时提醒法院干警增强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办案中坚持不受人情所指使,不被利益所驱动,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