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哥”存钱忘取卡 摄像头帮忙快破案
作者:刘艳 发布时间:2012-05-11 浏览次数:240
“粗心哥”高某某存钱后忘记取走银行卡,被人顺手牵羊,取走卡内现金2万元,报案后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不到24小时即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案,犯罪嫌疑人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全部退出赃款,最终被法院判处缓刑。
2012年1月30日晚上9点左右,高某某到银行取款机上存从朋友处借到的钱,存好后匆匆离开,结果将银行卡忘在了取款机里。后面取款的被告人马某某见状一时贪心,用高某某的卡取款2万元后逃走。次日早上,高某某欲再次取钱时,发现卡不见了,才想起忘了取卡。因担心卡里现金被别人取走,高某某焦急前往银行查询。果不出所料,就在他存完钱之后不到5分钟内,卡里的现金被他人取走2万元,高某某立即报案,公安机关调取自动取款机监控录像和交易记录,发现是当时在高某某后面取款的马某某所为,立即通过排查传唤了马某某,马某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一时贪心取款2万元,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建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马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马某某在判决后主动缴纳了罚金,表示服从判决,以后一定好好接受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