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安装不到位 婚房被毁应赔偿
作者:吴燕燕 发布时间:2012-05-11 浏览次数:288
近日,启东法院审结一起因热水器售后安装不合格,导致业主婚房家具等被水浸泡,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方某在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热水器一台,准备安装于新婚婚房中。婚礼办完后,方某联系该品牌电器客服人员,要求安装热水器。次日,售后服务商黄某派安装工到方某家中安装热水器。当日下午,热水器安装完毕。因方某家在农村,自来水一天只供应三次,而安装工在安装热水器管道时不慎松动楼房三层上的另一根预留管上的阀门,导致傍晚时分方某家来水时,水从预留管中流出,溢到二层新装修的婚房内。婚房内实木地板被水浸泡,吊顶浸水,墙面、家具和衣被被浸湿,一对新婚夫妻只能借住旅馆。就损失赔偿问题,方某与黄某多次协调均无果。方某无奈,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启东法院法官经过庭审,对赔偿主体、责任分担、财产损失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逐渐缩小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差距,最终达成由黄某赔偿方某各项损失12000元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