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漫步在水乡明珠建湖秀美的西塘河畔,抬头眺望不远处高耸的县人民法院十三层审判大楼时,我的内心时刻充满着自豪与骄傲。因为我从十九岁进入法院工作后,从此这里就成了我辛勤耕耘的家园。

时光飞逝、岁月如歌,三十年弹指一挥间。当我刚开始上学的时候,建湖县人民法院于1973年重新设立了。许多热血青年、军转干部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处于“文革”后期的人民群众,是多么希望法律能带给他们久违的公正。“四人帮”砸烂“公检法”的罪行,使我们的前辈们义愤填膺,他们为了给人民群众一个迟到的公正而奔波忙碌着。1978年,随着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改革开放的大潮席卷神州大地,也给建湖这个苏北小县城带来了勃勃生机。1980年,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施行,建湖法院对51件冤假错案全部予以平反,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全新形象。1983年,又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严打斗争第一仗,严惩了一大批严重危害全县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从那时起,法院即与工厂、学校、乡村建立挂钩联系,建立了综合治理联系制度,而当时,全院在编工作人员仅有52名,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只有28人。前辈们的努力,为我们打下了一片照耀建湖的法制天空。

1985年,为了提高法院的整体水平,我们选派了第一期12名干警参加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学习,当时的现状是:全院71名干警本科学历只有3人,中专学历的只有8人,高中学历的只有21人,不学习我们怎么能办好案?从那时起,一批又一批的干警在工作之余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高等教育文凭。如今,我院研究生学历有12人,本科学历百余人,彻底改变了业务不精的局面。

从三十年前在几间小平房里执法,到目前在明亮宽敞的大楼里办公,我们感慨万千,为了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建湖法院的法官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全国法院模范、一等功臣罗学文心系人民,在万家团圆前夕奋战在执行岗位上,军转干部、老法官唐修礼同志操劳过度,在“严打”斗争第一线溘然长逝,张瑞庭、马建人法官办案积劳成疾,英年早逝……他们为我们建湖法院这个大家庭点亮了不灭的奉献之灯。

三十年的风云磨砺,建湖法院硕果累累,“人民满意法院”,这是老百姓对我们的最高褒奖。近年来,我院先后进行了法官职业化改革、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人人奋勇争先,为建湖法院这个大家庭添砖加瓦,继全国人民满意法官罗学文之后,又涌现出全省人民满意法官刘德志、全市十佳法官殷中华、十大优秀法官吉民宏等青年才俊。建湖法院的法官正跨上时代的骏马,奔驰在执法为公、司法为民的大草原上,谱写着人生最美丽的旋律!

美丽的建湖法院就是我的家,我要为她自豪地放声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