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加强立案信访
作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04 浏览次数:623
本网镇江讯:镇江中院紧密联系立案信访工作实际,注重正确处理五个关系、着力加强五项措施,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展示良好“窗口”形象,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正确处理严格规范立案与方便群众诉讼的关系,以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加强立案工作。继续推进立案窗口建设,深化考核考评工作,进一步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提高立案审查水平,依法保障诉权,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展示人民法院“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是正确处理坚持依法办案与实现案结事了的关系,以开展集中办案专项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复查工作。依法积极慎重地处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加大清理积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根据修改后的民诉法,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查受理和复查听证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多做和解息诉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力求案结事了。
三是正确处理解决重点信访和做好日常信访的关系,以迎接奥运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为节点,着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着重抓好对涉诉信访易激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建立健全涉诉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息访、稳控力度,提高息诉息访率,压降涉诉信访总量。积极做好日常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督查督办、协调配合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的在初始、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防止产生新的信访,减少重信重访。
四是正确处理加强内部管理和便利工作开展的关系,以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为目标,着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从规范着装、规范用语、规范复查听证、规范信访处理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案信访和申诉、申请再审复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是正确处理抓业务和抓队伍的关系,以开展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和“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各项院规院纪,全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审判业务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道、正派、清廉、为民、务实、奉献”的精神,努力增强立案信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