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平江法院清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李红 发布时间:2008-07-03 浏览次数:1032
本网苏州讯:苏州平江法院以市中院组织的清案工作为契机,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加强管理,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截止
一是在案件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收结案基本保持平衡。上半年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08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4.46%,审结1016件,结收案比为93.3%。受理执行案件405件(另有旧存案件17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05%,执结450件,执结率达78.95%,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为91.08%,未结案件比上年同期减少37.67%
二是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清零,四项未结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清案初期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为3件,经过清案努力,再加上相应客观原因得到解决,现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已全部审结。为控制新的超长期案件的产生,各业务部门进行排查梳理,审判管理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催办,对临近18个月的案件,均提交审委会进行讨论。清案过程中,将四项未结案件的审批权限上调至分管副院长,从而从审批关上控制该类案件的产生,目前四项未结案率19.43%,低于中院要求的指标。
三是在审判效率指标全面提高的同时,质量指标得到优化。民事案件调解率为36.07%,撤诉率为24.74%,调撤率比上年同期提高5.52个百分点。刑事、行政案件被改判发回数均为0,民事案件被改判发回数为5件,且均为“二审期间出现新情况或新证据”之情形。由于积极做好判后释明工作,少年庭上半年没有上诉案件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