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着力优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唐闻声 周建华 徐蕾 发布时间:2008-07-02 浏览次数:1153
本网盐城讯:日前,东台法院专题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陪审员工作经验。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会并向换届后新任命的55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以会代训,对新任陪审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同时新、老陪审员和法官进行了广泛交流。近年来,东台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促进陪审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名同志去年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一是拓展职能,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该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优势,延伸其职能,安排陪审员参加庭前调解、执行、帮教维权、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联络员、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的作用。2005年以来,该院由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各类案件达935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37件,所参审的民商事案件八成以上以调解方式结案。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陪审员工作的运行。为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该院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东台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对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培训服务、管理监督、操作程序等作了详尽规定。在管理细则中,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关于陪审员参审案件实行随机抽取的规定,防止随意指定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的现象,确保陪审员真正能依法行使职权。
三是强化培训,提升陪审员的综合素质。该院每年制定详细的陪审员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购置、发放业务书籍,在选派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项培训,定期组织全体陪审员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注重结合案件审理,组织庭审观摩,通过司法实践引导陪审员掌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此外,该院在近年来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中,将陪审员纳入其中,增强陪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
四是严格考核,激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该院在考核中注重两手抓。一方面专门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定期对陪审员参加审理、参与调解、遵守纪律等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正确评估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业绩,对履职表现突出的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通报人大常委会和陪审员所在单位,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对各职能庭和人民法庭的陪审员参审面和参审率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部门评先评优的硬性条件,促进全院案件陪审率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