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司法“四下乡”服务乡村百姓
作者:茅小红 发布时间:2012-05-11 浏览次数:585
大丰法院积极延伸基层服务触角,主动服务农村百姓,通过农忙时节“四下乡”活动,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制宣传下乡。针对农村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担保纠纷等易发性矛盾,制作法律宣传册和展牌,深入到乡村农庄大力进行法制宣传,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咨询。
案件审判下乡。成立“乡村流动法庭”,“节假日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等方便群众诉讼的地方进行巡回办案,实行“立、审、调”一条龙服务,简易纠纷就地调解、就地办结。
征求意见下乡。制作征求意见表,了解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群众对法院和法官进行监督,对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提高。
重点帮扶下乡。通过“进村入户”、“听呼声、解民忧” 等形式,组织干警与乡镇、村办企业和贫困农户等建立“一对一”对口帮扶机制,提供司法服务“零距离”,帮助拓宽村民致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