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人大代表旁听并评议庭审
作者:艾秀 发布时间:2008-05-21 浏览次数:356
行政诉讼一方面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在促进官民和谐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一直以来,经常出现被告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庭、原告“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诉讼的功能效应,也不利于官民和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正是针对这一情况提出的。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除了促进审判工作有效开展、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推动我国法制化进程外,更有助于行政机关总结经验教训、纠正不正确行为、改进工作方法,有助于提高行政首长的法律意识和履政能力,有助于树立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使行政机关更好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近年来,句容法院在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该院行政庭在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和句容市近年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行政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并在实际工作中以送达开庭传票时一并发送行政首长出庭通知书。此次句容市公安局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局长陆金火亲自出庭应诉,将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落实起到推动作用。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句容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维持句容市公安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和执法执纪监督员认真对庭审情况进行了评议,认为句容法院对该案的审理程序规范严谨、适用法律正确,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效支持并促进了依法行政;代表们还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