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积极完善商事案件调解机制效果好
作者:王春燕 发布时间:2008-05-20 浏览次数:644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积极完善商事案件调解机制,不断扩大调解的途径、范围,全方位、多角度实现诉调对接,使商事案件的调解率稳步上升。
一是将商事案件列入委托人民调解范围。该院选择被告在本辖区范围内的买卖、承揽、借款案件作为委托人民调解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诉前进行调解。
二是畅通庭前调解渠道。在总结前几年庭前调解的基础上,尝试在发送起诉状副本的同时,向被告发出庭前调解告知书,告只告庭前调解的方式,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申请庭前调解的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开庭调解的力度。对每一起进入庭审程序的案件,均要求承办法官在严格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的基础上,实现调解结案最大化。
四是及时交流办案心得,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平时不仅在庭内以座谈、调研等方式交流办案心得,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提高调解水平;还积极利用法官沙龙等交流平台,借助专题研讨、主题论坛等形式,不断总结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成功做法及进一步规范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