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刑庭注重附民案件的赔偿到位率
作者:谢福志 发布时间:2008-04-30 浏览次数:1622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刑庭对刑附民案件不但重视调解率,更重视赔偿到位率。丰县法院刑庭从和谐社会大局出发,不断加大对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力度,总结了“四心”调解法,即坚持公心、施以恒心、讲究细心、报以爱心,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在调解中分两步来做工作,首先从法理上多做释明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胜负心中有数;然后再从情理上多向当事人做晓以利弊的工作,让其心理上有所触动。积极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有针对性的制订调解方案。同时动员双方的亲朋好友及其代理人、村调解主任等社会力量来做当事人的工作,消弱双方的对立情绪。通过刑庭法官在审理中所做的大量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大都能平心静气的坐下来接受调解,达成协议。但刑庭法官认为仅仅只是达成协议,并不能真正保护被害人的权益,赔偿到位、双方矛盾化解才算是真正的案结事了。因为达成协议并不代表权利的实现,为防止将来产生执行困难,产生新的矛盾,切实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丰县法院刑庭要求凡是调解结案的案件,民事赔偿除非有特殊情况一律要在刑事部分作出判决前到位。通过努力,今年一至四月份自诉和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95%以上,赔偿到位率为100%,有力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钝化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对息诉和息访工作都产生了比较正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