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院长会议荡漾改革新风
作者:余增明 发布时间:2008-04-14 浏览次数:532
本网淮安讯:利用一天半时间,先后在邻近的徐州、宿迁法院参观学习;集中2个小时,8家基层法院院长汇报一季度工作;2个小时,由中院分管院长通报相关情况;2个小时,结合外出参观体会,对中院拟出台的4个文件进行分组研讨,征求意见;最后,中院院长刘华利用1个小时,就当前工作进行部署。
“不虚此行!”这是大家对徐州、宿迁之行的共同感受。在接下来的讨论会上,基层法院院长们争相发言,畅想淮安法院发展的新思路。
淮阴区法院院长颜赤:要进一步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地充实一线办案人员;要以全市、全省进行法院为目标,争创一流审判业绩,塑造一流的司法形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实现案件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同步提升。
楚州法院袁开锋: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及时合理地配置审判资源;创新内部管理举措,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的创造性;坚持正确的办案导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清河法院院长潘昌锋:通过增员、整合、分流等办法,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通过讲座、培训、考核等手段,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通过优化审判流程等创新手段,完善司法运行机制。
金湖县法院院长赵文:积极应对新民诉法施行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切实抓好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大力推行提高审判质效的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清浦区法院院长王新阳:要引导法官树立精品意识、和谐司法的意识;要完善院庭长通案制度,发挥集体智慧,找准解决矛盾的方法和技巧;要细化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奖惩。
洪泽法院尤铁梅:强化管理,着力降低“四项”案件未结率;加强评查,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挖掘潜力,切实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涟水法院夏立:保持收结案的动态平衡,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强化简易程序案件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审管职能,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盱眙法院院长刘瑞祥:以“大学习、大讨论”为契机,切实解决一些法官中出现的司法理念模糊、司法实践茫然等问题;认真学习研究最高院质效考核办法,依此修改和完善目标责任状内容;加强对实行“阳光工资”后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关注,研究新情况的激励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