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吴中区法院坚持以创建廉洁型机关为目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廉政制度落实,用严格的制度约束人,用规范的制度管理人,精心构筑立体反腐倡廉防线,逐步形成“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约束管理机制,全力打造清廉的司法机关新形象,有力地推进了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自建院以来,该院纪检组每年均被评为区纪检监察先进组织。

一、增强制度管理意识,打牢廉政建设基础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活动,向社会昭示着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反映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人民法院要做好司法公正的维护者,首先要做好廉洁自律的实践者。自律源于制度的导向,为此,该院党组始终把廉政制度建设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放松。

(一)注重调研,抓好制度修订工作。加强对国家、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学习,认真总结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教训,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制度调研,切实做好制度疏理工作,对不宜再适用的部分进行修订;对不够完善的方面,做好分析研究,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建议,消除制度建设的盲点;对行之有的制度给予保留,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做好制度创新工作。2005年以来,先后修订建立廉政制度29项,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

(二)加强规范,抓好制度汇编工作。该院高度重视《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对全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归纳整理,由纪检组负责审核、分类和编辑,既包括了政务、审务、警务319209项规章制度,也包扩了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要求制定的部门规范,做到内容全面、分类科学,下发到每一位干警,成为规范干警行为的指南。

二、发挥制度积极作用,筑起廉政“防火墙”

在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和各要素不断融合的情况下,利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吴中法院党组认为,要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司法,必须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以一套长效机制来约束和管理队伍。因此,该院积极发挥制度的各项功能,做好制度移植和制度创新。

(一)注重发挥导向功能,制订教育性的廉政制度。一是确定廉政教育形式,实施廉政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把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警示教育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保持了廉政教育的持久性。二是明确廉政教育方向,制订了《廉政教育基本制度》、《警戒性教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针对法院特点突出法官纪律和审判、执行纪律教育,增强了干警遵纪守法观念。三是抓住廉政教育时机,建立预警机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信访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对新任职的中层干部、审判人员在任命后一周内进行廉政谈话,增强新任干部的“免疫力”。

(二)注重发挥惩戒功能,制订严格的廉政制度。一是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综合运用党政纪、法律和经济惩罚措施,形成一套全方位的惩罚体系。二是加大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制度》,以信访查案为案源,畅通举报投诉的通道。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差错案件为切入口,坚持一案双查制度,查找违法审判线索,切实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监督,建立《中层以上干部管理办法》,将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设立为制度,增强了中层以上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透明度。

(三)注重发挥规范功能,制订科学的廉政制度。一是实行层级化管理。制订并实施“一岗双责”制度,院长与各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干警作出廉洁自律保证,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级、分口、分项,细化、量化到班子,分解到成员,落实到岗位,形成了从上至下的廉政建设层级管理网络。二是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回避、合议、违法裁判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实行审判流程的统一管理,对重要诉讼和执行环节进行全面监控。三是规范职务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等,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三、切实抓好制度落实,提升廉政建设成效

加强廉政建设的基础在于制度,而廉政制度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必须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功能优势,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工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才会更牢,成效才会更显著。

(一)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抓制度落实。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廉洁意识。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公开向全院干警作出廉政承诺,并以书面形式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坚持每年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强化中层干部廉洁意识。对中层干部实行半年一次述职述廉报告,并由全院干警对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测评。三是强化干警廉洁意识。动员全院干警参与争创廉洁政法机关活动,并将全院干警每人一条廉政格言公布在局域网上,接受监督。四是强化家庭助廉。发挥家属助廉作用,请亲属做好干警“八小时”以外的家庭监督员。通过向干警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和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不断推进廉政共建活动。

(二)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抓制度落实。一是养成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周五学习日和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组织开展了“思廉、树廉、讲廉”活动、院长给干警上廉政大课等,努力培养法官正确的价值取向。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唱《江苏法官廉政之歌》,参观廉洁文化教育专线,开展“廉政风采”书画摄影展,举办“我最欣赏的‘官品’”征文活动等,营造廉政氛围。三是重视先进典型对干警的示范引导作用,组织干警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在法院内部组织评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典型活动,在窗口单位开展“共产党员示范点”活动,不断挖掘、培育和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

(三)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制度落实。一是规范干警言行。从约束机制入手,针对可能涉及法官言行的种种细节,立足消除不当言行,促使干警改进服务态度。二是实行廉政建设的日常化管理,实施“院长联系点制度”,由每名党组成员联系分管庭室,党组成员主动走下去,深入到审判第一线,努力做好干警的廉政教育工作。三是实施“阳光司法”。注重严格贯彻执行各种程序法,按照区纪委的要求,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司法环节,制订执行、保全、鉴定等三项规程,让“阳光司法”贯穿于法院全部工作。

(四)结合考评机制抓制度落实。一是切实做好廉政档案记载工作,对干警各类重大事项、拒礼拒贿情况、错案追究情形等内容均做好记录。凡涉及到干警评先评优和竞职晋升的,先查验本人的廉政档案,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组织干警对照《干警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反思自省,剖析检查。切实强化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洁意识和道德观念,组织了“对照制度查问题,以身作则树榜样”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对审判、执行和管钱、管人、管事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重点检查是否有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的问题。三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上门走访人大、政协、纪委、信访等机关,召开人大代表、律师、当事人座谈会等形式,请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对法院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创办了《吴中审判》、《法院信息》、《情况反映》等刊物,主要发放给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实施制度保廉、促廉,吴中法院的廉政建设载体更新、平台更广、形式更活、内容更实,收到了实实在在的创廉效果,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整体精神面貌有了更好的转变,社会公信度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