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为深入贯彻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金湖法院结合自身实际,从当前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对迫切需要并且能够解决的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今年一季度,该院审判质效综合考核居淮安市第一名。

一是继续深化立案工作改革。建立立案先行调解制度,在进行立案审查时,增加案件是否能在庭前调解的审查事项,对可能在庭前调解成功的案件,立案庭及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必要时还可请相关义务部门的审执人员主持或参与调解,一方面减少当事人讼累,一方面也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同时,为了避免立案阶段调解案件积压,对一次调解不成功的立即移交业务部门进入审理阶段。取消立案庭开庭排期制度,由立案庭在立案受理当天将受理材料移交给各业务部门由其自行分配和安排开庭等事项。

二是调整审监庭机构和人员设置。针对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基层法院审判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结合多年来该院审监庭只发挥了民事审判监督职能,极少履行行政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现状,将审监庭与审管办合署办公,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三是及时调整和充实审判力量。根据近一年来案件数量增幅主要为民事案件、执行案件的实际,调整民事审判部门、执行机构人员。同时考虑到目前审执人员办案任务繁重、工作压力骤增的实际情况,在财力、物力和人员考核奖励上向审判一线适当倾斜。对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办公室、审管办等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充实精干力量,配强队伍,使其充分发挥为审判服务的职能。

四是进一步深化审委会工作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审委会机制改革,完善审委会内设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五个专业咨询研讨小组的职能,提高了审委会讨论案件的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促进了审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目前,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审委会的指导职能,该院又要求每个专业咨询研讨小组在讨论案件的过程中不断进行分析总结,在审委会学习例会上进行交流推广。审管办则以审判管理工作通报的形式向全院干警传授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提高全院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

五是积极构建互动的审判管理新模式。在现有审判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尝试建立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导,以专题例会为平台,以业务交流研讨为方式,以达到各项指标良性循环为目的的审判管理新模式,着力构建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大审判管理格局。具体做法是:每月(季度)初召开由院领导和业务部门和审管办负责人参加的审判管理工作专题例会,分析研究上个月(季度)的审判质效运行情况。首先,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上个月的质效指标数据并进行态势分析,横比纵看,评估工作成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订对策,改进工作。其次,由审管办对全院审判质效运行情况作点评分析,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报结案、信息录入、卷宗归档、庭审考核、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发改案件评查等,并与参会人员进行意见交流。最后,由分管院长、院长讲评各业务部门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明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