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43下午,近百名“特殊”的群众应邀来到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十八法庭。

220,受邀者陆续就座;

228,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230,随着法槌清脆的敲落声,一起行政案件在“众目睽睽”下正式开庭审理……

此刻,整个法庭内鸦雀无声,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审判席和双方当事人身上。庭审结束后,案件尚未宣判,旁听者便议论纷纷,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来旁听的人都是相关行政机关法制处的负责人。长期以来,该院行政庭一直将开展法制宣传作为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之余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采取邀请旁听、法制讲座、会议交流等形式,切实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向行政机关宣传法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实践,该院行政外部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机关从抵触诉讼向配合协调、从事后纠错向事前咨询转变。联系加强了,沟通加深了,行政审判工作也获得了更多的理解与支持,由此也打通了该院政诉讼协调工作的关口。2007年,经协调,该院行政撤诉结案33件,协调结案率达67.71%;今年1-3月份,协调结案3件,达100%。此举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

个体经营者王某,因不服某行政机关处罚决定打起了官司,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初步分析被告行政处罚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当,处罚结论存在合法性瑕疵。意见形成后,分管院长、庭长及时与被告进行反馈和交流,经过一番深入细致的解释说理,后来,被告主动派人到王某家登门致歉,并给予了王某一定的经济补偿。看到官司打出这个结果,王某心中的怨愤此时也已消失得无影无踪,遂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硝烟就此平息,双方握手言和,事后,被告还邀请王某作了自己的行风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