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五项机制”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
作者:江都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4-01 浏览次数:675
本网扬州讯:近日,江都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促进该院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上新水平。
一、完善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和办公室为职能部门的调研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各部门明确1至2名调研骨干,形成内部调研网络。
二、实行分工责任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结合该院实际,对各部门下达硬性指标任务。明确全院凡50周岁以下干警每人每年必须报送一篇调研文章(或案例)和一篇宣传报道(或信息),各部门50周岁以下干警数为调研文章基本任务数。
三、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每半年对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完成好的部门在通报中表扬,对完成不好的部门予以督促和批评。
四、健全考核机制。将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纳入干警全年综合业绩考核,与奖惩和评先工作相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个人除取消评先选优、晋职晋级资格外,还要在经济上给予惩罚,以增强部门负责人和信息报道员的责任感。
五、完善激励机制。实行双稿酬和级别奖制度,对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材料分别作出不同幅度的奖励标准,凡该院干警有被扬州市级以上刊物采用的稿件,凭复印件即可领取与录用单位等额稿酬,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全院干警参与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