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狠抓“四项制度” 提高案件质量
作者:如东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4-01 浏览次数:600
本网南通讯:2008年一季度以来,为实现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双赢,如东法院在保持高结案率的基础上狠抓“四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一是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从审管办、审监庭中选拔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由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全院每月办结的案件按照10%的比例进行认真评查。同时对“四项案件”情况、案件发改情况等坚持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发出评查通报,从反面排问题、找原因,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二是狠抓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制度。根据省、市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制定了《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规定及考评办法》,进一步规定了院、庭长在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复查、法律文书审核及案件管理协调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对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强化工作责任,调动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狠抓业务学习制度。以部门每单位,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组织审判人员及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交流办案经验和心得体会。
四是狠抓法官个人业绩考评制度。今年以来,院专门修订完善了《法官个人审判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标准,加大对法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考评,将法官的调解情况、法律文书评比情况、案件差错责任情况等进行业绩考评,并记入个人业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