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余增明 发布时间:2008-03-25 浏览次数:520
本网淮安讯:3月20-21日,淮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淮安市中级法院刘华院长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淮安市委书记、淮安市人大主任丁解民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近几年淮安市中院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依法维护行政诉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2115件,审结2108件,全市一审行政案件受案数量年均上升22.98%。其中一审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9.3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诉讼满足其合法、合理诉求的占结案总数的58.32%。二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一方面,市中院对行政机关不合法或有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裁决的同时,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提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另一方面,市中院保持与行政执法机关的经常联系和沟通,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违法行为。市中院还重视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和执行工作。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非诉行政审查执行案件2408件,经审查,行政行为合法且符合执行条件,裁定准予执行的2182件,占非诉执行案件总数的90.61%。三是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能够协调解决的行政争议,特别是矛盾容易激化,涉及人员众多,易于引起连锁反应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等案件,耐心做好庭外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促成双方协商解决矛盾纠纷;裁决后行政相对方对裁决仍有异议的,跟踪做好判后释疑工作,对行政相对方确有实际困难的,及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全市法院一审审结的1718件行政案件中,当事人以撤诉方式结案的有789件,占审结一审行政案件总数的46%。
会议还就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提出如下意见: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应诉工作;努力增强公民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