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法院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聘请特邀监督员
作者:王健军 发布时间:2008-03-14 浏览次数:717
本网泰州讯:泰州海陵区法院在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中,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满意度。近日,该院正式聘请二十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公正司法暨作风建设监督员,并在总结以往监督员工作的基础上,特别明确了监督范围和方法,确保监督员对审判、执行、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一是监督范围全方位。明确监督员的职责是对法院各项审判、执行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并按照“廉洁司法示范庭”的创建要求,重点对干警的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作风纪律包括“两圈”等方面行使监督权;
二是监督方法多形式。主要是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有较大影响的庭审活动,监督个案的审判和执行情况。在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期间,协助法院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监督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三是监督效果常反馈。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交流情况,认真听取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或建议;并借助人大和政协联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与监督员进行联系,及时答复监督员反馈的问题,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