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没想到涟水法院法官工作效率这么高,昨天立案,今天就调解结案。有法院给我们撑腰,今后我们在这里打工就不怕老板不给钱了”22日下午,胡龙等8位农民工在涟水法院拿到调解书和老板拖欠的部分劳动报酬时,既感到惊讶,又感激不已。

一年前,原告胡龙等8名农民工受雇于被告张同,在涟水县涟城镇从事建筑装潢业务,至2008年春节前,被告张同共拖欠8名被告劳动报酬近6万余元,原告先后多次向被告索要工资,被告张同均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一拖再拖,万般无奈之下,胡龙等8位原告于2008221日下午向涟水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将被告张同告上法庭。涟水法院经审查后当即立案,并及时将事件移送该院民一庭审理。民一庭接案后,立即指定专人集中审理,经原告申请,该院当天即对被告张同的部分到期债权予以查封,并向其送达了应诉手续。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被告思想工作,被告张同在得知被查封后,主动接受法院调解,并于第二天既2228名原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及时兑现了首期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