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与劳动争议案件推行四项措施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2-21 浏览次数:644
本网徐州讯: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专业化审判。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成立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合议庭,克服人少案多困难,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培养专业审判人才。
二、坚持调解原则,妥善化解矛盾。民一庭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加大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使案件调解率逐年提高。
三、加强教育对群体性案件,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群体案件,注意疏导,注意选择好审判时机,努力使当事人服判息讼。
四、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审执工作宣传教育功能,注重选取典型案件,通过报刊媒体对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及时曝光,并积极宣传相关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