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飞来横祸,老汉意外丧命

某个傍晚,贯穿东台市某镇境内的一条公路上,钱老汉骑着自行车在路中央行驶着。一辆摩托车由西向东疾驶而来,越来越近,只听“嘎”的一声,摩托车刹住了,但钱老汉却应声倒下。由于被摩托车刮擦摔倒,钱老汉全身多处严重受伤,陷入深度昏迷,随即被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不久,钱家人闻讯匆匆赶往医院,在手术室外焦急地等待着。手术室门上方的灯终于灭了,然而纵使华佗再世也无回天之力,钱家人等来的是医院出具的一份死亡通知书。

后院起火,家人争夺财产

对钱老汉的撒手离去,家人异常悲痛,但人死不能复生,最后能做的也只有尽力将丧事办好,让逝者能一路走好。

随即,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认定:摩托车驾驶者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钱老汉负次要责任。另外,肇事摩托车曾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为5万元,且交通事故在保险期限内。由此,经法院调解,钱老汉的家人获得99500元赔偿款,且全部到位。

钱老汉生前省吃俭用,与妻子多年积攒下的全部财产也就是六间瓦房和存在信用合作社的25850元储蓄。令钱老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走后没多久,家人就为财产以及车祸赔偿款起了争执,最后竟闹上了法庭。

对簿公堂,母子成为冤家

都说女儿和妈妈最贴心了,这不,这起分家析产案件的原告就是钱老太和两个女儿钱兰、钱芳。被告,自然就是钱老太的儿子钱伟了。由于该案在当地引起老百姓的广泛关注,具有较好的普法作用,受理案件的安丰法庭为达到“审理一件,理顺一片”的社会效果,决定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镇民调主任、综治干事以及17个村的人民调解员现场旁听庭审,观摩调解过程。庭审当天,40多名村民也闻讯赶来旁听。

庭审中,原告钱老太声泪俱下:“这不孝子将我的存款和我老伴生前的存单据为己有,我让他把钱还给我,他一口回绝,还把我赶出了家门……”钱老太要求依法分割房屋及存款,合计价值为32850元。被告钱伟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我已把姐姐、妹妹为抢救父亲花去的数千元费用全部结清,并承担起料理丧事的责任。存单是原告整理遗物时交给我的,我从未有侵占之心。姐姐、妹妹已经出嫁,我认为她们不具备原告资格。”被告同时也表达了调和的意愿:“原告是我的母亲,我若真将她赶出家门,难道就不怕我的儿女长大后也把我赶出家门吗?请求法庭能够做原告的工作,使我们一家人和睦地生活。”

法官调解,重现亲情融融

本案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由家庭琐事引起,双方并没有很深的积怨,因此调解是最有效也是最适宜的解决途径。法官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化解家庭矛盾,全力以赴地展开了调解。虽说没有大的矛盾,但老太太显得异常气愤,一时半会儿不肯松口,摆出一付要与儿子将官司进行到底的架势。为了缩小差距,尽快拟订一个双方皆能接受的方案,法官们顾不上口干舌燥,从剖析原告的心理入手,用亲情感化,苦口婆心、语重心长地加以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基本功在调解过程中被发挥得淋漓尽致,恰到好处。最终,钱老太终于被法官们的执着感动,被儿子的真诚打动,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庭签下调解协议,钱兰、钱芳也表示放弃诉讼权利。法官们在全力以赴进行调解的同时,还不忘时不时地为一旁的人民调解员作评析和示范。

案子结了,却给在场的每个人上了深刻的一课。在大力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国每天都还会有数以千计的家庭因琐事发生纠纷。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落到实处,着眼于细处,而不是喊上一、两句口号那么简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