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法医出庭接受询问效果好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8-01-17 浏览次数:698
本网盐城讯:日前,大丰法院在开展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因被告对法院出具的为受害人委托鉴定的伤情鉴定书的有关内容产生质疑。主审法官便特“传”该院法医出庭质证,不仅打消了被告心中的疑问和顾虑,而且被告自愿赔偿原告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原告也当庭同意与被告握手言和。
大丰法院在开展审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积极进行庭审方式改革,一旦被告在庭审中对法院出具的为受害人申请委托鉴定的伤情鉴定书的有关鉴定内容提出质疑,就特“传”为受害人出具申请委托鉴定的伤情鉴定的该院法医出庭。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103件,庭审中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提出质疑的就有8件。通过法医出庭讲解有关医学术语及司法鉴定程序、鉴定依据等,使提出质疑的一方当事人明明白白、心服口服,主动与受害人一方当事人和解,且当庭调解率达95%,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