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构建和谐审判措施实、效果好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8-01-07 浏览次数:686
本网盐城讯:一是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向当事人析法辨理,加强调解力度,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促进矛盾的和谐解决。在去年所结的3800余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结案率为71.32%,上诉率仅4.13%,这两项指标值均列盐城全市第一。二是刑事审判工作中,在依法打击犯罪、惩治罪犯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被告人人权的保障。07年全年共为受害人争取到附带民事赔偿金额340万元,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在少年犯罪审判工作中,优化“以庭审教育为中心,对未成年被告人推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面教育”圆桌审判方式,在庭前、庭审、庭后三阶段对被告人及其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跟踪帮教。三是行政审判工作中,更加侧重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一审撤诉率达50%。四是执行工作中,对弱势群体实行优先执行,努力在最短时间内争取最佳执行效果。全年共执结案件906件,执结率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