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坚持人民陪审员培训制度18年
作者:谈蒿阳 许骁妍 发布时间:2007-12-27 浏览次数:655
本网无锡讯:近日,无锡南长法院为期三天的第18届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培训班圆满结束了,来自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基层组织的学员在培训学习后,纷纷认为自己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对南长法院连续18年重视人民陪审员培训予以高度的赞扬。自1979年首次创建的来自于基层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网络以来,这样的培训班在南长法院已走过了18个春秋,通过集中授课、旁听庭审、座谈培训和专题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能力。一是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南长法院对一些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时进行培训。二是让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审判,充分发挥作用,人民陪审员大多是来自基层的,他们有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结合法院组织的法律培训能使他们在参与审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案件过程中,协助法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也能使相关案件能够顺利调解和服判息诉,提高了群众对法院裁判的认可度。今年2月,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案件,某配件厂以某压缩机公司名义对外搞销售,压缩机公司得知利益受到侵犯后,极其愤怒地将配件厂告到法院,当事人情绪都很激烈,如果不马上妥善处理好,矛盾进一步升级,性质有可能会上升为不正当竞争,法官考虑到这些问题后,在开庭前特意安排原在企业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刘某一起做调解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调,最终双方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中化解了矛盾,达成了互谅互让的协议。自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450余件,其中调撤率达78%,且上诉率、申诉率为零,服判息诉率为100%。
每年坚持的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为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协助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并作出正确裁判,接受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实践表明,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中的优势愈来愈明显。
一、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能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陪审制度也不再“形同虚设,只是装潢司法门面的摆设”。在参与庭审过程中难以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标准来裁判案件导致不敢发表意见的情况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在明理释法、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特殊作用更显突出。
二、加强了人民陪审员与法院的信息沟通。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熟悉其领域和专业的信息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使诉调工作更通人性、更近情理,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也有利于矛盾的及时彻底解决。同时人民陪审员通过座谈讨论的形式,把平时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和法院进行交流,让审判与实践同步发展。
三、扩大了人民法院进行法制宣传的阵地。在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时期,南长法院通过庭审公开、优秀法律文书的展示、典型案例的报刊宣传,并且高度重视举办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培训的传统,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在生动有趣的案例讲解中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授以学员,让其更易于理解,加强了记忆,进而增强了法律宣传的效果,展示了法院建设的新成就。
四、有助于法官各项能力的提高。从法庭到课堂,从法官到讲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这也使法官得到更多锻炼的机会。由于学员们不同的社会职业和生活经历,其提出的各种实践问题是对授课法官的理论水平、讲授口才、沟通能力的一个挑战。通过授课和讨论、答疑使法官的各项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知识型、专家型法官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