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以实现社会全面、动态、可持续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维护稳定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法院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弓建明任组长,副院长王丽华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政治处,政治处主任左寿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卓健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考核评估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是深入动员,提高认识。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各种形式传达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干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稳定观,自觉将维护稳定摆上法院工作突出位置。把组织实施省高院《维稳工作指标体系》作为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法院领导经常过问维护稳定工作,听取汇报,作出针对性工作部署;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维护稳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在发生重大事件时,亲自靠前指挥,亲自上前做工作。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全面掌握情况,定期召开例会分析研究,强化工作落实,妥善处理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逐人逐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维稳工作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要求。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工作,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定期向院党组汇报。

四是各方联动,务求实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事项,院领导加强协调,牵头部门积极沟通,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反馈,逐级上报。加强与政法各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维稳工作取得实效。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规范化建设、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防止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重要内容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干警,真正实现审判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