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出“深化‘审务村村行’活动、打造百个无讼村居建设”的工作思路,推进审务进村入户、推动矛盾调处联动,全面架构矛盾化解多维格局,稳步推进村居社区“无讼化”建设,预运用三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打造100个“无讼村居”。

 

上下贯通,构建综合管理考评体系。争取县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制建设结合起来,成立县分管政法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无讼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无讼村居百分率”为内容的综治考评体系,并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纳入到考核范围,整合社会综合力量共同打造“无讼村居”。

 

左右协调,推动矛盾纠纷联动化解。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积极共建,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联动、防范联动、调解联动的“一条龙”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实现审判工作和人民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的全面对接,充分发挥行政调处、仲裁等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功能,形成矛盾纠纷调处的合力,力争使矛盾纠纷在涌入法院之前就得到有效化解。

 

内外结合,共同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法官与村官结对,引导村居组织强化自身建设,严格依法办事,关心群众利益,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贴心人”。同时,每位法官挂钩一个村(居),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约访。并通过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矛盾的方式开展审务工作,将审判工作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对村居、社区的居民以案说法,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立体宣传,普及非诉纠纷化解方式。充分利用舆论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与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开辟普法专栏,广泛宣传调解、协商等非诉化解矛盾纠纷方式,结合真实事例介绍法院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使公众了解非诉解决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有着比诉讼程序更迅速、经济、简便的优势,逐步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愿接受并选择非诉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