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以规范执行消除涉诉信访效果好
作者: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1-02 浏览次数:749
本网扬州讯:今年以来,维扬法院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从源头上化解涉诉信访,取得良好效果。1?10月,在执结率位列扬州第一,到位率保持全市前三的情况下,涉及执行工作信访数及执行投诉率均为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是规范提示指导制度,强化当事人执行风险意识。在审查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制作风险告知书和设计执行案件流程图,上墙公开,为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有关执行程序的指导;防止当事人因不了解执行工作规定,不理解法院执行行为,从而错误信访。
二是规范中止终结执行制度,强化执行人员接受监督意识。对需要中止、终结执行的案件,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使中止、终结执行案件从一开始就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执行人员滥用中止、终结执行权,达到关口前移、事前监督的目的。避免因中止、终结执行工作不透明,导致当事人误解,引发盲目信访。
三是规范执行日志制度,强化公开执行意识。要求执行人员将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的每项执行行为和措施,都必须以日志的形式记录下来,存卷备查,并向社会公开,让当事人可随时真实全面地了解执行过程。杜绝当事人因不知晓执行进程,对法院执行效率产生误解而投诉、信访现象。
四是规范强制执行实施制度,强化人性化执法意识。摈弃粗放型传统执行方式,积极倡导人性化执法理念。要求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住所地依法强制执行时,必须避免未成年子女在场,避免患病、年迈的父母在场,避免无关人员围观,避免在传统节日、被执行人操办红白喜事时实施。强调在严肃执法的前提下,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以法律教育、调解说服、以情感化等多种方式,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与和解执行。防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过多或不当,造成矛盾激化,导致当事人负气信访。
五是规范执行考核制度,强化完全执行意识。将到位率指标作为主要考评指标,促使执行人员使用各种执行手段,穷尽所有执行措施,确保案件完全执结率,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强迫和解、诱骗和解,避免案结事不了信访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