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洪泽法院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调解工作、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调解工作,努力营造大调解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党组重视,构造调解格局。长期以来,该院党组对诉讼调解工作思想重视,措施有力,方法灵活。在全院积极引导、鼓励诉讼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结合起来,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诉讼调解工作在全院迅速开展。

二是分级管理,建立奖惩机制。该院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庭庭长具体抓的管理模式,将诉讼调解工作细化到人、落实到案,采取周安排、月考核、季评比的激励机制,扎实开展诉讼调解工作。

三是加强联合,开展诉调对接。20068月,该院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扎扎实实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20076月,为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部门综合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与洪泽县总工会、妇联、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规范全县诉调对接工作。

由于全院上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诉讼调解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逐步上升。仅民一庭,2006年共受理案件684件,结案644件,调解撤诉案件达390件,调解撤诉率达60.44%2007年以来,共受理民事案件749件,结案675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76件,调解撤诉率达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