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力促案例编报出成效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9-28 浏览次数:683
本网南京讯:今年以来,江宁法院把案例编报作为调研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采取四项措施,推动了案例编报工作的良性发展,案例编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月,已有1篇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采用,4篇案例被省法院《参阅案例》采用,1篇案例被《人民司法案例(案例版)》采用。今年以来,江宁法院在案例编报工作中,着力强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案例工作的组织领导。江宁法院将案例编报工作作为争先创优的必要条件狠抓不放,院一把手亲自过问案例编报工作,亲自听取职能部门关于案例编报工作的情况汇报,帮助分析案例编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及时提出工作方案。对上报的各类案例,一把手院长和分管院长亲自把关、筛选,确保案件质量。研究室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召开案例编报联络员会议,收集有价值的案例,对上报的案例研究室都做最后的审核,认为确有指导价值的,才向上级法院推荐报送。
二是建立案例编报工作新机制。建立起案例编报联络员制度。在11个审判业务庭和人民法庭挑选了11名学历在本科以上,热爱案例编报工作,有较强的审判和写作能力的业务骨干担任案例编报联络员,具体负责发现、搜集、编写本部门典型案例和联络工作。建立案例编报目标分解制度。确定了各部门全年以及各时间断案例编报任务,明确报送时间节点,同时明确了全院以及各部门在全国和省市重点案例刊物发表案例的指标。建立案例编报奖惩制度。对被采用的案例编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除在院内部网站和电子显示屏给予公布表彰,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未完成年度案例报送基本任务的业务庭,年底在岗位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是找准案例工作突破口。江宁法院以《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和《参阅案例》为突破口,组织集体攻关,力求重点突破。对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案例素材,从立案开始,分管院长和研究室即参与其中,及时组织资深法官研讨,集思广益,集体攻关。根据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案例编报工作的重视程度、案件类型和编写力量的状况,确定案例编报的重点部门,分管院长和研究室主动上门帮助分析、筛选案件素材。
四是创新案例编报工作方法。为推动案例编报工作的开展,江宁法院将3月份确定为“案例编报月”,组织全院力量参与到案例编报工作中。活动期间共编写各类案例25篇。充分利用“全省法院基层调研联系点”这一平台,定期向上级法院汇报案例工作开展情况,对案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请示,为下一步做好案例工作寻求指导性意见。加强典型案例的跟踪工作,专门制订了《典型案例信息登记表》发到各审判业务部门,从立案庭立案开始登记典型案例信息,表格一式二份,一份随卷流转,以便提醒承办庭和业务庭承办人高度重视此案审理,一份送研究室,以便及时进行案例编报。强化案例编写的学习运用,为全院每位法官订阅了《人民司法》和《参阅案例》,为每个部门订阅了《最高法院公报》和《人民法院报》,使之编写案例有参考、有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