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时堰人民法庭辖区内的四镇分别与海安、姜堰、兴化三县相邻,经济较活路,各地风俗不一,民事纠纷发案率较高,案件处理难,矛盾易激化。时堰法庭在实践中摸索出五步法实现零涉诉信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二年来,审执案件775件,无一信访。

一是强化立案预先息访。农村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较弱:不了解法院受理纠纷的范围,不清楚证据在法院断案中的重要作用,不能正确地认识诉讼的风险。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时堰法庭在立案环节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的力度;对不属于法院受理的纠纷,告知来访者应当到何部门处理,并负责与该部门联系;向当事人解释举证的义务与作用,促使当事人积极收取证据,保证法庭能查明事实;告知当事人诉讼中有风险、法院不包胜诉,使其在讼前就对可能承担的不利诉讼后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强化立案职能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风险,使其正确对待输赢,减少涉诉上访案件。

二是沟通协调化解信访。时堰法庭注重加强与社会大调解机制和政府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及时钝化矛盾,把信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农村离婚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农村建房人损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损赔偿纠纷等多发性案件,多次与地方政府、人民调解、建管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进行交流,共同探讨解决该类纠纷的策略与法律适用,增强相关部门处理纠纷的能力,促使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减轻法院诉讼与信访的压力。

三是强化调解撤诉止访。把诉讼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有效地提高案件的调撤率,既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又止住了涉诉信访。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案件,当场就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谈话,防止有些当事人受他人挑拨或找人说情打招呼,通过宣传法律、讲道理,尽可能在庭前解决矛盾。同时,融合各种社会力量,运用当庭调解、就地调解、电话调解、捎口信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创造调解机会,拓展诉讼调解空间。今年1-3季度,案件调撤率达71%

四是做好判后答疑消访。判后答疑制度有利于消除败诉方对法院的不满,疏导败诉方服判息诉。时堰法庭在判后答疑制度中规定承办法官在宣判后有义务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必要时要求庭长出面解答当事人的疑虑。通过判后答疑,当事人能更清楚地理解法院是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让当事人相信法律的判决是公正的,促使败诉方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也防止了当事人因对法律文书的误解而上访。

五是提升服务意识停访。服务态度的生硬、接持方式的不当,也能激化矛盾,引发不必要的上访。时堰法庭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案件当事人,耐心听当事人把话说完,把握真正矛盾焦点,寻找解决问题突破口,用法理和情理化解双方的纠纷,让每一位心存疑虑的来访者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