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今年以来,秦淮法院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的专项活动,1-8月份,共审理涉企案126件,结案117件,平均结案周期为32.15天,为辖区内的企业提供服务158次,帮助他们完善合同31份。为优化企业的周边环境,该院还开展大型法制宣传23次。

在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的专项活动的同时,为规范干警的行为,该院制定了“三个不准”的规定:一是不准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二是不准借服务之名索、拿、卡、要;三是不准违背法律原则搞法外服务。并督促干警严格遵守,受到企业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