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四个强化助力践行核心价值观
作者:陈广春 许连 发布时间:2012-05-10 浏览次数:330
在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滨海法院抓好“四个强化”,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切入点,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核心价值观教育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司法管理。该院从抓干警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管理入手,力促司法公正。一方面与华东政法大学结对共建,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第二期“审判能力与综合素质”专题培训班,开展新形势下刑法的把握与适用、侵权责任热点难点问题、裁判方法和庭审技巧等一系列主题讲座。同时,还开展了审判经验交流、案件质量剖析、法官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审判人员的理论研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业务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实行对案件从立案-审判-送达-卷宗归档的全程监控,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强化便民举措。该院始终把便民司法作为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创新便民理念,落实便民措施。要求全院干警在办案节奏上求快,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行普通案件简易审,简易案件快捷审。在全县建立了54个巡回审判点,就地办案,现场处理。在便民措施上求实,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五进”活动,以上门服务、入户调解、以案说法,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情,化解社会矛盾,赢得人民群众的称赞。在办案理念上重调,严格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加大民商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行政诉讼的协调、执行案件的和解,采取诉讼内与诉讼外的调解,庭上、庭下调解,庭前、庭后调解,法官主持调解与民调组织调解等形式,强化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
强化案件质量。建立案件报结、质评、归档三位一体的评查机制,严格实行一案一表和实名通报制度,每月评选出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和较差案件、较差法律文书,并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加强案件卷宗质量管理,按照卷宗归档评查表的内容严格检查;对发回改判案件逐案剖析,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并根据《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每月编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确保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
强化廉洁司法。该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融入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坚持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多样化。定期实行以案说廉,组织观看实例专题教材、影象资料,做到警钟长鸣。抓好源头预控护廉,认真排查风险,规定权力行使,对每一个办案节点和环节实行全方位监控,做好防范工作。严格责任促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捆绑式”连带责任追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对发现的不廉洁行为严格追究,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