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重实效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9-07 浏览次数:1102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从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交办以及个案监督均得到了认真落实,受到了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坚持反馈意见制度。在办理工作中,该院通过书面发函、电话联系等形式,逐一征求每位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的意见,及时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程度。
二是坚持听取汇报制度。每年院长和联络办公室都与代表面对面座谈,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咨询的有关法律和个案问题,现场办理。
三是坚持回访工作制度。办理前走访代表,真切了解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内容和要求,办理中走访代表,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办理后走访代表,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效果的意见。
四是坚持重新交办制度。对代表不满意的议案、建议和个案,重新登记、造册、归类,由院长批转有关部门再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