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四强化”“四提高”学习黄学军同志精神
作者: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9-03 浏览次数:865
本网南通讯:日前,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向黄学军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文件号召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学习黄学军同志的崇高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南通开发区法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黄学军同志先进事迹,充分认识学习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先进事迹的时代内涵,结合法院工作具体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找出存在差距,切实加以整改,力争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强化法治意识,提高自身政治觉悟 崇高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行动指南和精神动力,学习黄学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应当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相结合。全院干警要自觉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的学习,以科学的理念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永远保持政法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司法为民能力 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全院干警应当强化事事处处时时全心为人民服务、乐于为人民奉献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和谐司法能力 法院干警必须明确肩负依法治国的责任,严格依法办案,通过公正审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又必须做到从法律精神和公平理念出发,寻求法律与情理的和谐交融,寻求利益衡平的最佳路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不断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大局的司法能力。
强化廉洁意识、提高机关作风建设 全院干警要以黄学军同志为榜样,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管好自己八小时内外行为;始终保持正确的人生追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微、慎独、慎欲;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自觉维护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