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 “四个结合”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9-03 浏览次数:1277
本网扬州讯:扬州邗江法院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强调“四个结合”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是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引导人民陪审员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司法为民意识、公平正义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和坚持党的领导等理念,指导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参与审判工作。
二是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全省司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邗江法院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细化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健全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通过制度化建设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
三是结合“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吸纳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做到陪审员的“释法”与法官的“释明”相结合,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较以往明显上升。人民陪审员还积极参与民调组织对纠纷的调解,使不少纠纷未进入诉讼即得到化解。
四是结合涉诉信访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由于部分涉诉信访人员对审判人员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该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对涉诉信访人员的息诉调解工作,侧重于法律教育和思想疏导,强化真情感化,起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