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老纠纷,新沂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有效举措,大力改善立案环境,规范立案环节,加大宣传力度,依法高效审理涉老案件充分维护老年的的合法权益。

一是改善维权环境加大宣传力度。为从根本上改善维权环境,该院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户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每年定期走访所辖各乡镇,与各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结合,组织由各村主任、调解主任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对涉及赡养、析产、继承等案件均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讲解和宣传,使许多纠纷在成诉前得到化解,从而及时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采取“三优先”制度妥善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问题。 结合老年人年老多病的实际情况,对涉老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退休金等迫切需要得到法律及时保护的涉老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进一步缩短审理和执行期限。

三是积极给予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援助,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确保其打得起官司。

四是创新审判方式。鉴于农村老人居住分散、远离城镇的特点,该院积极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审判效率。审判人员改变过去“坐堂问案”的模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身体残疾的当事人,法官深入老年人所在村庄、田间地头等开办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判,既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又充分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