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加强档案安全管理严防审判秘密泄露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7-08-29 浏览次数:1204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严把档案查阅关,对查阅人身份、审批手续、查阅范围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了审判秘密无泄露。
该院对未出示身份证、律师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非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予办理查阅手续,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借用档案的,须持正式介绍信和工作证,且经相关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借用。查阅档案前,查阅人必须如实填写查阅审批表,并按规定经档案管理员送分管副院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查阅,查阅的档案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对需要摘抄或者复印档案材料的,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档案管理员应告知查阅人保密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