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认真贯彻审判公开的原则,丰县法院出台多项规定,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依法充分落实审判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人民依法群众行使权益。

一是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规定裁判文书制作应当符合裁判文书样式要求,包含裁判文书的必备要素,并按照繁简得当、易于理解的要求,清楚地反映裁判过程、事实、理由和裁判依据,以便提供查询。

二是规范公告栏设置,统一公开栏的制式、标准和内容,及时更新公示。

三是规范审判场所。庭审活动一般应当在审判法庭进行;巡回审理案件,有固定审判场所的,在固定审判场所进行;无固定审判场所的,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适当的场所。

四是规范听证制度。对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建立灵活、方便的听证机制,举行听证;对提出执行异议、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及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应当举行听证

五是规范多项告知义务。进一步规范了审前诉讼风险告知;案件延长审理、执行期限的告知;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告知;依职权收集证据与否的告知;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告知;公告选择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选定条件和程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