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我国承受着巨大的人口压力,推行计划生育利国利民、造福万代,可这一波澜壮阔的伟大运动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在有着无可辩驳的正当性的前提下却难以顺利推行,人们的生育行为和生育观念还有待转变。近年来,铜山法院一直致力于服务“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成功地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该院不断探索新思路,在执行案件的同时注重延伸社会效果,适时进行法律宣传,力图“执行一案,教育一片”,提高法院执行威慑力和执行效果。

铜山法院定位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其本身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等特点,采取与常规执行案件不同的策略,从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出发,引导被执行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释明国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来龙去脉,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抵制情绪,营造社会抚养费征收氛围,让群众明白交纳抚养费的意义。在执行中,注重依靠政府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以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教育,使违法生育对象积极配合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许多被执行人通过现场案例,翻然醒悟,主动找到执行局,表示愿意一次性的交清所欠的抚养费及执行费。

结合教育宣传,铜山法院通过开展集中执行和分散执行等多种形式的强制执行活动,营造良好的征收氛围。在执行过程中,传唤案件当事人到场后,克服就案办案的片面做法,切实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转变农民落后的生育观念,现场以案释法,加强宣传,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个别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也订下分期还款计划。对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拒不履行义务、态度蛮横粗暴的被执行人,决不手软,实行强制执行,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在案件执行中,不但注重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保护被执行人的人权,依法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防止因执行不当而造成新的社会问题,以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铜山法院还积极调研,分析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难的深层次社会原因,指出计生部门工作存在不足,为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指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涉及农户的切身利益,其利害关系明显,极易引发矛盾,甚至激化矛盾,处理不慎即会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建议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2005年以来,铜山法院共执结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678件,执行到位325万。在强大的执行威慑机制下,主动缴纳到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达2000余万元,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超升现象得到遏制,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