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五措并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7-08-20 浏览次数:943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新沂法院自觉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采取五项有效措施,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建立多元化立案机制,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立案难。该院投资40万元建成法院内部局域网,实现人民法庭与院机关、市中院和省高院三级联网,人民法庭直接进行立案;为人民法庭安装了“电子签章系统”,使当事人一次立案成功,切实减少当事人的往返奔波。同时,该院为方便交通困难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立案,还积极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和电话立案。
二是坚持巡回办案,切实方便农民群众诉讼。 针对法庭管辖片区分散,辖区行政村多,偏远地区群众打官司不方便的实际,该院专门在偏远乡镇设立3处巡回审判点,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定期到审判点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同时,该院还强化审判点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审判点作为“立案点、审理点、执行点、宣传点、服务点”作用,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
三是强化诉讼调解,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该院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案结事了”作为目标追求,大力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唱响“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三部曲,促使大量涉农案件及时调解结案。同时,该院还积极探索完善以委托调解、协助调解为主要方法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农村常见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所、基层自治组织等进行调解;同时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乡村干部等协助调解,努力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化解“执行难”问题。为强化执行工作责任落实,有效解决“执行难”,该院创建了“三包”工作责任机制,即包质量、包效率、包效果,将任务分配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奖惩考核到人,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能力,增强执行效果。对涉农案件坚持优先执行,限期执结,特别是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坚持当日立案,当日审理,20日内审结,一个月内执结,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五是坚持送法进农村,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该院一是利用在乡镇设立的巡回审判点进行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审判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审判点作为普法点,向群众发放《基本法律常识》等法律宣传资料,并就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等生产、生活中常见问题,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二是结合审判工作,组织群众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以真实案例贴切、生动地向民众普法,达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利用法制宣传日、节假日和农村集市,在乡镇街区设置法制宣传台,积极开展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坚持与农民群众进行面对面交谈,零距离接触,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向农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农民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