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把提高政协提案办理质量作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该院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件,已全部办结。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为100%。 

该院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院一把手对每件提案都亲自批阅,并提出办理意见和要求。为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该院采取“四定”和“四项制度”即定承办领导、定承办单位、定承办人员,定办复时间;从办理到落实一包到底。“四项制度”即交办制度、督办制度、审批制度和答复审查制度。

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承办人起草提案答复意见后,由研究室对在文字内容、格式上认真审核,并分管领导审核,院长签发。承办部门还主动与提案委员沟通,积极征求办理意见。在就提案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求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提案办理的有效性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