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 全力推进法治海门建设
作者:徐红 发布时间:2007-08-16 浏览次数:1133
本网南通讯:今年以来,海门市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公正司法、公平正义的原则,坚持把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积极探索行政协调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力求息诉止争、案结事了。在工作中,该院努力从缓和官民矛盾上下功夫,从化解行政争议焦点问题上做文章。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密切配合,通过个别走访,不定期地召开各种座谈会和工作联席会,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树立和谐“双赢”的新理念,树立官民平等的新观念,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该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协调,确保案件质量,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今年5月,该院受理了原告范某诉海门市人民政府认为房屋登记行为侵权行政诉讼一案。本案不仅涉及一个行政诉讼,还牵涉到第三人与原告的民事纷争。在审理过程中,市政府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对该案高度重视,进行了精心准备,并由姜龙市长亲自出庭应诉,在诉讼过程中,经过多方协调,案件最终协调解决。既解决了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又化解了行政争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原告钱某诉海门市建设局拆迁行政裁决案,本案涉及2起案件。且第三人欲建房屋系拆迁安置楼,拆迁工作因本案原告拒绝搬迁而无法顺利进行,许多拆迁户因拆迁人不能及时交付安置房随时可能上访,社会矛盾极易激化。该院对案件事实调查了解后,在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之间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最后促使原告和第三人就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达成协议,原被告之间的行政争议亦得以顺利解决,既消除了矛盾隐患,又加速了拆迁进程,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