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建立联调机制就地化解纠纷
作者:邵海林 徐敦学 发布时间:2007-08-13 浏览次数:1284
双方当事人均为华山镇谢集村村民。
法院法庭受理此案后,认为该案的原、被告双方均为同村村民,且赵某为张某等四人合伙雇佣,案件有调解的基础。该庭庭长及时与镇司法所和谢集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联系和沟通,就地在村委会调解,在法官、司法所、村委会共同劝解说服下,双方当事自愿人达成协议,及时化解了矛盾,做到了“案结事了。
今年初,该院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推出联调机制,即一般民事纠纷由司法所、派出所两家牵头,邀请与案件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加入,联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实施以来共解决民事纠纷37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