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200711日实施以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通过采取六项措施,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全面畅通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渠道,切实做到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一、以定期汇报制为基础,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性。定期将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专题报告。对党委政府关注、老百姓关心、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诉讼、执行案件,主动向人大汇报,听取意见,争取关心和支持,确保妥善解决。根据各个时期工作部署和安排,对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新颁布的重要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使人大常委会从不同层次和侧面了解该院的具体工作情况,依法监督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有的放矢地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以创新联系方式为契机,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泉山法院2006年成立人大工作联络办公室后,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的联络和沟通,尤其是通过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征求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分类收集整理,不足之处迅速落实到位,确定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明确答复时间,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同时将整改意见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部门。

三、以代表活动为纽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针对性。以经常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形式,让人大代表深入地了解法院的工作以及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重大、有影响、群众关注的焦点案件,该院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的审理和参与案件的执行,亲临现场进行监督;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人一般都要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搜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反馈的信息,及时查缺补漏。对人大领导在视察、检查、座谈中的指示和要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院都有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反馈结果。今年1-7月,人大领导先后3次来院视察工作,安排人大代表旁听庭审11次,召开人大代表专题座谈会3次。

四、以报送材料为载体,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专门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工作简报、审判动态、工作总结等材料,并为人大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赠阅了《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司法文件选》和《江苏司法文件选》等报刊,具体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批转交办的各类案件,依法定程序及时登记、及时编号、及时批转、及时督查、及时回复,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工作中,该院始终做到五“必须”,即凡是法院形成的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简报,必须报送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工作委员会;凡是人大常委会在司法监督工作中发现该院人员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认真配合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凡是人大常委会需要查阅相关案卷材料的,必须依法及时提供;凡是院里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必须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凡是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必须及时办理,并按要求作出书面回复。

五、以办理代表议案为桥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性。在办理建议工作中,该院注重把吸收和采纳代表建议与推动审判工作和自身的建设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和实现公正司法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在议案办理前,先走访代表,充分了解代表的意愿和要求;在办理中,请代表视察、座谈,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与代表见面,由代表评价办理质量。

六、以新闻媒体为平台,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该院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法院的各项工作和先进典型,树立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加深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对法院各项工作、司法改革进程及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有了进一步认识,从而促使其更多地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