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多错并举保障农民工权益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7-07-18 浏览次数:1545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为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司法保障力度,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合法、快速、稳妥地审、执农民工案件。
一、全面推行司法便民措施,做好农民工的司法服务工作。一是在立案环节,全面推行对农民工案件的便捷立案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和司法救助;二是在审判环节,大力提高农民工案件的审判效率,积极推广巡回审判、现场办案,做到快审快判;三是在执行环节,加大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力度,优先执行农民工案件,有力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二、做好与农民工保护相关的司法建议工作。对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中发现的恶意拖欠工资、违规使用未成年工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通过司法建议或情况反映的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以便有效制裁违法行为。
三、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通过专题宣传、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以及各种媒体法制节目等形式和渠道,寓教于案、以案说法,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保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检查力度。对立案、审理和执行各个环节保护农民工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保障各项措施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