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审判做到化解纠纷,消除矛盾,案结事了,达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人民法院的价值追求。睢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紧抓“公正与高效”的主题,认真根据群众提点的意见进行整改,努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让社会满意。

针对群众反映的办案拖拉问题,该院实行当案件审(执)限超过法定期限的三分之二时,立案庭即向承办业务庭及法官发出“审(执)限通报卡”,每月在全院集中通报一次。被通报的案件将由监察室跟踪督办,若被通报三次,则被视为超审限一次,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将对该业务庭给予相应扣分。

针对部分人大代表提出加大巡回办案力度问题,该院实行巡回办案责任制,将全县各乡镇巡回审理工作具体划归四个人民法庭负责,每年必须开展二次以上较大规模的巡回宣传活动,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在乡镇开庭,试行巡回审理点挂牌工作,努力达到“受案到门口,开庭在乡镇,宣传入万家”。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执行难”问题,该院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在全县各乡镇建立执行联络员和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确定一名副书记或综治办主任担任执行联络员,具体负责该乡镇执行案件联系工作,每年召开二次以上执行联系会议,并将配合法院执行纳入各乡镇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评,确保法院与乡镇间执行信息畅通,行动协调,配合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