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提升案件质量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7-06-27 浏览次数:1388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有效管理,通过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该院始终抓住监督这个环节,通过用审判管理办公室监督、用纪检监察室监督、用制度规范监督、用审务公开监督、邀请人大、政协监督、发放征求意见函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办案法官的责任心,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该院通过广泛开展卷宗评查,建立健全考评登记制度,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截至目前,已评查卷宗1326件,查出问题67项;针对办案过程,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时跟踪检查,对当事人反映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办案不公”等问题,迅速进行调查,一经核实,报经院党组研究处理,对案件主办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了问题的发生;通过学习“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省高院《六条禁令》和徐州中院《双十规定》等,让办案法官在制度约束下开展工作,确保方向不偏;院直和派出的4个人民法庭分别设立审务公开栏,同时通过该院网站、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等传媒分别公开审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阳光下操作;今年先后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参与监督现场执行等8次,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557份,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监督措施,形成了横到边、竖到底的监督网络,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