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从加强审判工作入手,不断加大保护弱势群体力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对各类弱势群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四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针对下岗职工、拖欠民工工资、扶养费等案件,力求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全力避免困难群众生活陷入困境,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该院对弱势群体的一方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使扶助社会弱势群体诉讼制度化,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该院共对5起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共计3.6万余元。

三是积极开展便民诉讼活动。该院在立案大厅内设立便民服务台,实现了接待、导诉、解惑和立案的综合服务功能。为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实行电话预约立案、假日立案、等措施,方便群众告状。对弱势一方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增强他们对诉讼常识、证据规则等方面法律的了解。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到法院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