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法院快速判决一起暴力妨害公安民警执行公务案件
作者:钱明斌 谭健民 发布时间:2007-05-25 浏览次数:2109
本网连云港讯:近日,新浦法院判决一起父子仨人齐上阵,群殴公安民警案件,被告人宋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八个月,其子宋某某因系未成年人、从犯,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坚持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权益,同时,加大教育攻势,做细庭前调查,宽严相济,科学量刑,促使犯罪分子真心悔过。经法官主持调解,被告人宋某主动向李某赔付10000元损失。考虑到被告人宋某多年前离异至今单身,前妻一直杳无音信,二个孩子随其生活,现均在上学期间。其长子在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从犯,为了体现对失足少年“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